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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印发青海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厅纪委监察处 | 添加时间:2009-07-01 |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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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地、市)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委),交通工会: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通知》(交监察发[2009]204号)要求,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在制度落实方面的实际,制定出青海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青海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方案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通知》(交监察发[2009]20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从业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行为,充分发挥制度防腐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从源头上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促进交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防腐的良性机制。通过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使交通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认清落实制度的重要性和这次开展的“制度落实年”的重要意义,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权力的长效机制,切实杜绝有章不循、制度不到位的现象,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努力做到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和干部廉洁,为青海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内容

    按照要求,“制度落实年”活动从2009年7月开始,2010年1月结束。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学习自查、整改提高和活动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7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省厅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文件,提高认识,做好动员和工作部署。通过动员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制度防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制度和落实制度的自觉性。按照要求各单位要对现行的交通建设市场管理、招投标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资金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和本单位涉及基本建设和材料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分类整理,为学习制度、完善制度和落实制度打好基础。各单位要明确活动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学习自查阶段(2009年8月至9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管钱、管人、管物等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对通用性制度要确保人人了解;对本单位制度,要确保人人熟知;对本岗位制度,要确保人人精通。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自觉执行制度的意识,增强干部职工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在学习的同时对照平时的实际工作进行自查和检查,尤其是要对照近些年来在交通建设市场综合督查、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招投标督查、财务审计检查等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关于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要全面查找和分析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不足和原因,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制定修订制度和落实制度的工作方案。

(三)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各单位在前一阶段学习自查的基础上,针对所提出的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要针对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分包、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物资采购、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在通过前一阶段的自查、梳理和分析,对所查找的问题及原因要对症下药,属于制度本身的问题要认真加以研究进行完善,属于在落实和执行上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反思并明确责任,并建立落实执行和完善制度的保证制度,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通过整改提高,各单位在交通基础建设过程中,建设项目要进一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查、审批,增强交通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工程变更的水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变更设计、提高或降低技术标准、调整工作量等时机,损害国家或单位的利益。加强对工程建设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质优价廉。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或按合同规定进行,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位要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信用情况,实行质保制度、检验制度。杜绝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以少报多等问题发生,杜绝经办人采购材料、设备时谋取私利。杜绝交通系统任何人不准利用职权向工程承包单位强行推销材料、设备或由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供应材料、设备。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增强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做到不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批复竣工决算,不得办理竣工验收。进一步落实双合同制,强化《廉政合同》的监督考核,使认真履约《廉政合同》成为建设和施工单位的自觉行动。

各单位要加强对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和落实整改方案情况的监督检查,省厅将适时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

(四)活动总结阶段(2010年1月)。各单位按照“制度落实年”活动的要求,分阶段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具体实施。通过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全面对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情况和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有关情况按规定上报。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要解决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发挥规章制度的源头防腐作用。各单位党政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制度落实年”活动。各单位要通过会议、文件等载体,采取讨论、提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活动氛围。

(二)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制度落实年”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好各阶段工作,确保活动有计划、按步骤进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执行制度,发挥表率作用,认真思考本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制度建设和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提高的方法,以实际行动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年”活动各项工作不走过场。

(三)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当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一定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既要突出重点,按照活动部署认真地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又要扎实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各项业务工作,用活动效果指导实际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各单位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请于7月初报厅,并于2010年1月上旬,将“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报送厅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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