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国道109线乐都至平安段公路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招标信息公开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同仁县隆务镇唯哇村北侧隆务河西岸阶地上,终点位于西卜沙互通立交,路线全长14.24km,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起点连接西宁南绕城公路,主线起点位于平安西枢纽互通,终点位于平张路平交口东延接口,路线全长10.854公里,本项目主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国道109线乐都至平安段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起自乐都区洪水镇下街村东,终点位于东庄村。路线全长46.643km,主线一般路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1.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
STBC |
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缺陷责任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等工作内容 |
计划施工工期:3年(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服务期:5年(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缺陷责任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等工作内容 |
计划施工工期:3年(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服务期:5年(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
国道109线乐都至平安段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缺陷责任期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等工作内容 |
计划施工工期:3年(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服务期:5年(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一星级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需具备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一星级及以上资质 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所具有的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应提供该独立法人单位与其下属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
|
财务要求 |
|
投标人2017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2017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 |
|
业绩要求 |
|
近五年内(201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和一项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联合体成员近五年(201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在投标时只需按实际情况说明即可。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签订合同前),需及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主要人员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名。具有水利或水土保持专业高级职称和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近5年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4.公开时间
2018年9月2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邮 编:810000 联系人:李彦君 电 话:0971-6232501 传 真:0971-6121401 |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8 联系人:黄生成 电 话:0971-6187506 传 真:0971-5513478 |
2018年9月21日